制藥企業作為藥品的生產商,負責將藥品的RFID電子標簽貼在包裝上。藥品RFID電子標簽分為兩種,一種為貼在每個銷售單位的藥品小包裝盒上的HF標簽,另一種為貼于包裝紙箱上的UHF標簽。
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等需配置專用的RFID可鑒別讀寫機具。藥品經營企業在產品出入庫環節進行產品真偽鑒別和流通信息寫入操作。
藥監部門可以使用手持機,對藥品流通相關單位的在庫和在售藥品進行現場檢查和鑒別。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流通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的身份注冊和數字證書的頒發進行管理。各企業和機構使用的機具,也通過適當的機制,進行認證和管理。消費者在醫院或者藥店購買藥品時,通過醫院或者藥店的可鑒別讀寫機具或自助鑒別終端對藥品進行真偽鑒別。
平臺的應用軟件通過數據接口與藥品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零售企業、醫療機構等的信息系統進行對接,實現數據交換。平臺上采集了完整的藥品流通記錄,實現流通監管和互聯網真偽查詢。
系統效益及特點:
1.可以有效提升監管水平
2.可以有效促進產業能級提升
3.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制假售假,提升事故處理能力
4.醫藥供應過程的追蹤
5.有效的防偽功能
6.醫藥的倉儲管理
我國用RFID技術實現藥品管理還具有較大的市場空間。如果在醫藥企業中推廣電子標簽技術,將提高自身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能力,這對于提升行業的能級,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無疑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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